今年中秋节(9月19日)当天为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加班的,应按不低于日或小时基数的300%向劳动者支付加班工资,用人单位不得以换休和调休的名义拒付加班费;9月20日为调整后公休日,9月21日为公休日,以上两天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加班的,应当安排同等时间的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用人单位应按不低于日或者小时基数的200%向劳动者支付加班工资。
要正确计算出加班费多少,依据的法律法规之一就是《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8】3号)。《通知》指出,按照《劳动法》第51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据此,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日工资可折算为: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21.75天);小时工资可折算为: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x8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