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年以后,第三次不续约无限期劳动合同违法吗?
问题补充:07年入职,09年第一次续约,11年第二次续约,2017年4月合同到期,公司没有提前一个月和我商量不续约的事儿,直接在4月2日书面通知我不和我续签,这样违法吗?公司同意n+1,但是我觉得可以要更高的赔偿,因为08年以后公司已经和我两次续约,第三次公司是无权利不和我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有英雄解答一下吗?
提问者:刘军2017-04-12 11: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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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约除了上海,在其它地方,企业的这种行为都属于违法行为。单位是直接通知你不续签合同的,所以涉嫌违法终止劳动合同,你有权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即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要求认定违法终止合同,单位支付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