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后一直拖欠工资, 怎么办?
1、最简单的方法是电话投诉到当地劳动执法监察大队,他们会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依法对用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并责令其支付拖欠的工资。2、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3、上述两种方法相对要快一些,如果还不行只有到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劳动仲裁(不收费),仲裁时,你可尽量收集一些相关证据,因为按有关法律规定:a.要证明劳动关系,按照“劳社部发〔2005〕12号”《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四)考勤记录;(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b.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条的规定,在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因用人单位作出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劳动争议的,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d.《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六条也有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如果你还不放心,再找几个同事给你提供证言或书面证词,就更保险了。4、通过劳动仲裁索取工资的同时,还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要求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你加付赔偿金。
这种事情要小心,什么时候离职的,有没有超过1年?因为劳动争议有1年的仲裁时效。手里有公司打的欠条吗?没有的话,想办法要公司写一张。然后到劳动监察大队去举报。一般而言,也就可以了。如无效果,此时,你既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诉,也可以先仲裁。选择的依据就是公司欠你多少钱,有没有超过当地12个月最低工资标准。超过的话,建议直接起诉。
签合同了吗?没签的话好办,你收集一下工资条和社保证明什么的,可以要求返还双倍工资,详询当地社保部门劳动关系处。我就是这么吓唬老板哒,效果不错哦。
仅是离职工资,可以先去劳动监察投诉。一般都能处理。若不能处理再去仲裁。劳动仲裁需要准备的材料有:1、劳动关系证明,如:劳动合同、厂牌、入职登记表等;2、离职时间证明,如:解除劳动通知书,辞工单等;3、工资数额及未发放的证明,如:工资条,工资银行卡流水,考勤流水等;若在深圳,根据《深圳市经济特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条例》第五十八条劳动争议仲裁和诉讼案件,劳动者胜诉的,劳动者支付的律师代理费用可以由用人单位承担,但最高不超过五千元;超过五千元的部分,由劳动者承担。所以,请律师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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