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违反劳动合同法,公司不经同意调岗,怎么处理?

问题补充:关于公司违反劳动合同法,对已婚未育女职工劝退不成,以能力不符合现工作岗位,没有按时交工作日志,迟到次数过多(注:公司没有明文规定这些问题会降薪调岗处理)为由,在当事人不同意调岗的情况下,下达了调岗通知书,自入职以来,公司没按实际工资基数来缴纳社保,试用期也没有缴纳社保,也没有缴纳公积金。劳动合同上的薪酬(1500)与实际银行流水不一致,合同不发放给员工,再三讨要,推三阻四说人事变动,找不到了,没在她那里,最后不得已才给我,又告诉我说漏签了一份,必须补签了,不然不能给我,公司人事还说让我去告,在北上广可能会赢,在成都不会赢的!我想寻求专业人士的帮助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处理?

提问者:孟芝艳2017-04-05 17:1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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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晓慧

2017-04-05 17:5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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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公司在你试用期内,没有为你缴纳社保公积金,只此一条,你就可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你公司向你支付经济补偿,并要求你公司依法补缴试用期内的社保费用。未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就调整工作岗位、不给劳动者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文本不规范……这么多问题,这样的公司不建议继续待着。当然了,走得时候也要让公司支付你应得的劳动报酬、经济补偿等。劳动仲裁还是能够客观公正,并在很大程度上作有利于劳动者的仲裁裁决。成都不是法外之地,当然也不例外。不用听你公司的吓唬,该咋办咋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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