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就我一个员工,未签劳动合同,想一个月内离职,老板从道德层面责怪我不顾及公司利益,我应该怎么做?
问题补充:目前情况:我现在在一家小的外资贸易公司做总经理助理,公司就我一个员工,财务外包,老板是外国人,从去年5月份入职就一直没有签劳动合同,社保也没有按时交(我从财务那边了解到只交到去年7月份,需要补交)。工资每个月10号前由公司银行账号打给我,无工作证、名片等证明身份的证件,无招聘登记表、报名表、考勤表,无同事证明,有工作中长期合作客户以及往来邮件,也有当时邀约面试的邮件通知。现在老板在我国外,我一个人管理整个办公室的业务以及行政工作。离职原因:公司平台太小,老板长期在国外,忙的时候很忙,闲的时候连续几天都没有事干,公司没有正规的体系,所有事情都是自己一个人按照自己想法在做,没有人可以沟通交流,如果继续待下去,担心会没有突破,时间都荒废了。老板也给我画饼说,希望以后他待国外,整个办公室都全权交给我管。但是目前利益分配上,我还是拿固定工资,并没有涉及到提成点,我觉得不管怎么做,我仍然只是老板在国内的眼睛以及左右手,他并没有放宽权限给我。即使马上满一年涨薪到税后7K,仍然没有太大吸引力。道德层面:老板这月底才能回来,后面招人至少还得半个月,工作交接至少得一个月,前后需要3个月时间才能彻底脱身,但是我想按正常流程,一个月后离职。老板认为我这样做辜负了他的期望,将损害公司国内业务。目前能想到的解决办法:坚持离职,但是延长交接时间到公司这边全部交接好,但是要求老板支付我3个月双倍工资,弥补我错过最佳找工作时间的损失。(根据劳动法,未签合同公司应该从入职第二个月起就支付员工双倍工资,但是我并不想走劳动仲裁。),但是预期是老板并不会同意。我现在比较矛盾,不想损害公司利益以及跟老板之间的关系,但是也不想耽误3月找工作的黄金期,请问我该怎么做会比较好?希望了解各位知友的看法,从多方面吸取下见解。
提问者:杜茗2017-03-07 11:3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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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健军
2017-03-07 17:3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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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你老板不仁在先,不交社保、不签合同、工资也不高,这是对待一个员工应有的态度吗?你的老板这样做,就是为了省钱以及方便他随便什么时候想把你开除就把你开除,不用花一分钱补偿。所以,你今天就走也没有什么不可以,无论是从道德层面还是从法律层面都是如此。这种老板没什么值得留恋的,损害了他的公司和他的关系也并没有什么不可以,毕竟他已经损害了你的利益。当然,如果有其他的情况,比如他是黑社会、暂时得罪不起,可能要作一定的妥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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