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工资与实际工资不符,这样对员工有什么不利?

问题补充:某职员基本工资是6000,而在签劳动合同时上面却写着3500,这样目的是什么呢?对员工有什么不利?

提问者:陈爱平2017-03-22 21:2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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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巧玲

2017-03-22 21:2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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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公司人力支出的基数小,对于个人五险一金,都是按照报税的基数乘以比例,公司负责一部分,个人负责一部分。拿 公积金比例算,如果公司报的是3500基数,12%的公积金比例,个人需要从工资中拿出 3500*12%=420元,公司需要另拿出420元,共计840元缴纳到你个人公积金账户里。如果按照6000的基数算,公司的支出部分就是720元,单公积金一项就多了300元。同理,其他5项保险都是按照上述理论按比例计算。省人力支出成本是这么办的目的 另外,公司如果存在解聘员工,所面临的赔偿也是根据上报的工资基数计算,一般赔偿按照服务年份N+1个月的赔偿计算。比如你在公司服务了5年,公司要解聘你,要赔偿你5+1=6个月的工资,3500*6=21000元,对比6000*6=36000元,哪个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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