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到期之后未续签,辞职的话还需要提前30日提交离职报告么?
依据劳动合同法44条,劳动合同到期视为劳动合同的终止。用人单位还需要继续用工,应重新签订劳动合同,而现在用人单位没有续签,合同到期一个月后,你和单位是形成事实劳动关系。依据法理,单位在合同到期后允许你继续在单位工作,其权利义务可按照原合同确定,但因你为事实劳动关系,你可以随时离职,并要求双倍工资和经济补偿金。以上只是根据你题目描述得出,感觉你题目没有写得特别清楚。
你合同截止日至今,公司需要付你双倍工资,缴纳的社保就是你与公司有劳动关系的证据。如果你不想离职,工资要继续与你签合同,否则公司会给你补偿金。如果你想离职了,你们现在完全没有合同约束,你只管要钱走人就行了。建议你和公司人事部好好谈谈。另外:非正常离职,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有各的权利和义务 对方不签合同是对方的失误 该走辞职程序走辞职程序 不过如你在京 根据最新的北京高院和北京劳动争议仲裁委的意见如果用人单位不能举证你提出辞职后不满30日即走掉而给用人单位带来损失的用人单位没有任何可加于你的实体权利
1、合同到期继续用工,并且支付工资、缴纳社保,所以你们之间存在劳动关系。你要走人需要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单位。未通知而离职给单位造成损失的,单位有权要求你赔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表示异议的,视为双方同意以原条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一方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所以,如果你以该条提出终止合同,则无需提前告知。不过建议你还是最好提前给单位说下,好看一些。2、至于未及时续签书面劳动合同,你有权要求单位支付二倍工资,但是有的地方对于未续签的不支持二倍工资,各地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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