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发offer后,入职考试未通过而不签劳动合同是否违法?毕业生如何维权?
三方协议的有效期在你到公司报道的那一天就不生效了,所以开除你和玩似的,更何况还没签劳动合同。好好考试~
三方协议,我认为确实意义不大。但这是旧体制的遗物,你我都没有这样的权利去废除它。关于意义的讨论更加没有意义。
关于offer的问题确实遇到过几个类似的咨询,从合同法上看,如果发了offer又以其他理由不予录用,对方这属于缔约过失责任。缔约过失给你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赔偿以你因合同不签订产生的实际损失为限。从这个角度看对你比较不利。
虽然这个公司的做法不地道,但是,公司三方协议违约唯一的救济途径是到法院依合同法起诉,你负有损失多少的举证责任。你放弃与其他公司的签约到底有多少损失呢?不好说。以此为由起诉,在目前国内的司法环境有点得不偿失。所以,先好好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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