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情况能否提出让公司进行经济补偿?

问题补充:本人2015年3月12日入职,今年过完年,公司战略调整,不再需要我这个岗位了,人力资源部与我约谈,大致意思是让我主动辞职,我2017年2月15日提交了离职报告,正式离职。但是入职一年多以来,没给我缴纳社会保险,请问这种情况我能否申请经济补偿?

提问者:李淄博2017-03-04 21:51:39

查看全部 4 个回答

毛帅

2017-03-04 22:29:47

0 0

公司没有为你依法办理和缴纳社保公积金,可以以此为理由主张经济补偿,并要求公司补缴社保、公积金费用。但最终能否实现这些诉求,还说不定,因为你并不是因为这个原因而离职的,可以一试,但结果不确定。你也可以举证证明,当时离职是因为公司与你协商的结果。公司方面提出,并与员工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这个需要举证,看你自己能不能提供有利的证据。

赞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