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年没签订劳动合同,也没缴纳社保,可以要求双倍工资吗?
劳动合同法关于双倍工资的规定有二,一是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二是不予职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双倍。前者,由于第二倍工资属于补偿金性质,时效自应发之日起算,而不是像工资那样可以从离职之日起算。题主已经在单位工作七年,那么几乎可以肯定超出时效了。后者适用于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未订立的情形。但是题主的情况是未签订劳动合同满一年,视为已经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所以这个双倍也没法主张。另外,就温律师说的双倍赔偿的问题,补充一点。目前职工以单位过错为由,主动提出离职的,可以获得补偿金,但是能够获得双倍赔偿金的判例,至少北京地区是不支持的。因为双倍赔偿金的惩罚对象是违法终止、解除劳动关系,而非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的违法,所以北京的劳动仲裁和法院系统并不支持,职工以用人单位过错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再以此为由要求双倍赔偿的。以上,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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