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被员工以未签合同为由申请劳动仲裁,事有蹊跷,有几点疑问?烦请能不吝赐教。
问题补充:公司某员工,有一天突然不来公司上班了,后在邮箱里收到了该员工当天早晨发送的离职邮件,期间还往公司寄了纸制的离职快递。一周后,突然得知该员工以未签劳动合同为由,申请了11个月双倍工资的劳动仲裁。公司是与员工签劳动合同的,于是马上翻查劳动合同,结果懵X了,没有其劳动合同,其余人都正常,因当事的行政人事人员已离职,所以暂时不明原因,需再与当事人员联系。一,此员工已在公司工作一年半时间,现在提起劳动仲裁,想请问是否已经过了申诉的一年有效期?二,该员工离职前未提前30提出申请,突然之间就不来了,公司是否可以要求其赔偿相应损失?三,公司在其电脑里还发现了公司的客户资料(与其工作内容毫无关系),公司对此可采取什么措施或者追究什么法律责任?四,除上述,公司方面可有好的应对方法?写在后面的话:创业公司,自身管理肯定上有许多不到位的地方,也多少导致了今天的问题,但此事对于小公司来讲涉及金额较大,所以烦请各位专业人事给予建议,先提前谢过!公司一直未与其有任何矛盾,并且自问真的待其不薄,毫无征兆就突然不来了,后与该员工电话联系,对方一直不接听,公司在摸不着头脑的时候收到了劳动仲裁的通知书,里面有其长久以来准备的各种资料,感觉上早有准备,想起其在职期间每天很早到达公司,时常被锁在公司外要等开门,后好心给了他把公司钥匙,现想起来略不寒而栗,不知客户资料,不翼而飞的劳动合同是否与此有关,据说他最近一直很缺钱,在离职前还借了公司的钱,也没打借条,估计也是要不回来了,现在的感觉就是被阴了……不论此事最后解决结果如何,也仅以此问警示其它公司,防火防盗防小人……
提问者:苌宇2017-04-04 12:3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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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佩容
2017-04-04 20:0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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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仲裁时效问题,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就目前情况讲申请仲裁没过仲裁时效。 2、双倍工资赔偿问题,若单位不能提供劳动合同,且不能提供证据证明劳动合同系员工所盗,是需要赔偿的,双倍工资赔偿的时效从用人单位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违法行为结束之次日开始计算一年;所以没过时效,需要赔偿。 3、未提前30日提出离职赔偿问题,劳动者因用人单位原因离职,是不需要提前30日的,所以这块赔偿不大能得到法院支持。 4、客户资料,看公司规章制度里有没有相应处罚规定,否则,没法追究法律责任,除非提供证据证明员工上述行为给公司造成实际损失。 5、公司目前的补救办法:与员工协商撤诉,并就借款和赔偿达成一致;聘请兼职法务人员规范公司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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