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被员工以未签合同为由申请劳动仲裁,事有蹊跷,有几点疑问?烦请能不吝赐教。

问题补充:公司某员工,有一天突然不来公司上班了,后在邮箱里收到了该员工当天早晨发送的离职邮件,期间还往公司寄了纸制的离职快递。一周后,突然得知该员工以未签劳动合同为由,申请了11个月双倍工资的劳动仲裁。公司是与员工签劳动合同的,于是马上翻查劳动合同,结果懵X了,没有其劳动合同,其余人都正常,因当事的行政人事人员已离职,所以暂时不明原因,需再与当事人员联系。一,此员工已在公司工作一年半时间,现在提起劳动仲裁,想请问是否已经过了申诉的一年有效期?二,该员工离职前未提前30提出申请,突然之间就不来了,公司是否可以要求其赔偿相应损失?三,公司在其电脑里还发现了公司的客户资料(与其工作内容毫无关系),公司对此可采取什么措施或者追究什么法律责任?四,除上述,公司方面可有好的应对方法?写在后面的话:创业公司,自身管理肯定上有许多不到位的地方,也多少导致了今天的问题,但此事对于小公司来讲涉及金额较大,所以烦请各位专业人事给予建议,先提前谢过!公司一直未与其有任何矛盾,并且自问真的待其不薄,毫无征兆就突然不来了,后与该员工电话联系,对方一直不接听,公司在摸不着头脑的时候收到了劳动仲裁的通知书,里面有其长久以来准备的各种资料,感觉上早有准备,想起其在职期间每天很早到达公司,时常被锁在公司外要等开门,后好心给了他把公司钥匙,现想起来略不寒而栗,不知客户资料,不翼而飞的劳动合同是否与此有关,据说他最近一直很缺钱,在离职前还借了公司的钱,也没打借条,估计也是要不回来了,现在的感觉就是被阴了……不论此事最后解决结果如何,也仅以此问警示其它公司,防火防盗防小人…… 

提问者:苌宇2017-04-04 12:3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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